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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刑事案件罚款怎么交,刑事案件怎么罚款 [打印本页]

作者: 123    时间: 2023-2-21 14:06
标题: 刑事案件罚款怎么交,刑事案件怎么罚款

刑事案件罚款怎么交


一、刑事案件罚款怎么交
1、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刑事案件交的一般是罚金,而不是罚款。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

刑事案件罚金怎么计算


刑事案件罚金有三种情况:
1、无限额罚金制,即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完全由法官依据犯罪情节予以判处。
2、普通罚金制,即规定了相对确定的罚金数额,法官只能在数额幅度之内依据犯罪情节决定应当判处的数额。
3、倍比罚金制,即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涉及的数额为基数,然后以其一定的倍数或比例来确定罚金数额。
构成刑事案件的判刑流程如下:
1、确定量刑起点,确定基准刑,确定宣告刑。
2、确定相应的法定刑幅度。
3、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定基准刑(基准刑只能大于或等于量刑起点,不能小于量刑起点)。
5、用犯罪未遂、中止、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从犯、胁从犯、未成年犯、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等体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 刑,得到一个量刑结果。
6、用自首、立功、积极赔偿等犯罪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进行调节,得到拟宣告刑(这属于第二个层面上的量刑情节)。
7、根据拟宣告刑依法确定宣告刑。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

刑事案件最低的处罚


一、刑事案件最低处罚标准
进看守所的就涉嫌犯罪,犯罪最低处罚就是管制。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怎么样处罚,要根据案件的性质跟犯罪嫌疑人之后是否有自首、主动认罪等等情况来确定。
二、目前刑事刑罚最低标准,具体如下:
1、主刑的主要包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五种类型;
2、其中管制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如果有数罪并罚的一般不超过3年;
3、拘役的时间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是数罪并罚,一般不超过1年;
4、有期徒刑的时间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如果是数罪并罚通常不可超过20年;
5、附加刑则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形式。
我国法律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是什么:
1、我国法律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即以犯罪同类客体为主,以犯罪主体或者惩治犯罪的特殊需要为辅,根据此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2、我国法律对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往往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
3、我国法律对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以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为主,以犯罪主体或者罪种逻辑联系为辅,对犯罪进行排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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