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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停止缴纳
法律分析:1、个人停止缴纳:个人需要住房公积金帐户停缴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的印章,后递交市属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市属公积金中心需要同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共同对个人申请进行审核,最后,由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的操作人员在个人的申请上加盖公章,转回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即可停止缴纳;2、单位停止缴纳:直接办理员工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停缴了怎样才能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一、公积金停缴后能取出来吗?
公积金停缴是可以取的,但要符合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异地公积金买房怎么提取?
1、异地买房的职工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支票;
2、异地买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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