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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在单位工程四个角上设置,高度为±0.000以上十500处。
沉降观测点布设在建筑物四角、差异沉降量大的位置、地质条件有明显不同的区段以及沉降裂缝的两侧。沉降观测点埋设位置应该视线开阔,没有遮挡,有良好的通视条件。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应与建筑物四周或外墙的距离为多少?
沉降观测点应设置在建筑物四周的柱子或者混凝土墙上,是用来测量建筑物的沉降,在不通过第三方测点的情况下是不需要避开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之间的间距一般为15到20米。
管线沉降观测如何布置监测点?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内地下水位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
(2)、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
(3)、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3~5m。承压水水位监测管的滤管应埋置在所测的承压含水层中;
(4)、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基坑周边环境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周边环境应作为监测对象。必要时尚应夸大监测范围。
(2)、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3)、建筑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建筑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侧不小于3个监测点; b、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 c、不同结构的分
沉降观测点的基本要求
(1)对二、三级观测点,除建筑物转角点、交接点、分界点等主要变形特征点外,可允许使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视线长度不得大于相应等级规定的长度。
(2)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3)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仓库进货吨位、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
扩展资料
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平尺;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各观测环境基本一致;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气呵成;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当建筑物每天(24h)连续沉降量超过1mm时应停止施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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