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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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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9 18:51: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的领取流程是:由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将名单报给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再由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受理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怎么才能领取失业保险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领取流程: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的领取流程是:
1、失业人员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3、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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