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生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复制链接]

14万

主题

14万

帖子

-134万

积分

限制会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9 21:0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肇事者无法赔偿可以这么处理:1、被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肇事车辆进行拍卖;2、被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出具一份债权凭证,在未来肇事者有能力赔偿时,被害人可以依据该凭证要求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办
1、交通事故不赔偿处理如下:
(1)受害方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帮助,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并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2)肇事方不愿意配合调解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并可以实施强制执行,要求肇事者对受害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身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交通事故肇事方不赔付怎么办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肇事不赔偿可以起诉至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由肇事者自行赔偿或者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办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
法律分析
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才由肇事者承担赔偿。对方没有钱不肯赔偿,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在限定的期限里仍然不能履行义务的,法院会冻结、划拨你的财产以赔偿对方,发现你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撞人之后的赔偿会根据事故的责任及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有购买保险又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那保险公司也会赔偿。对于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死亡的,根据具体情节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如果肇事者不予赔偿的,受害人家属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肇事者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



上一篇:大专学历怎么考?,大专报考怎么报考
下一篇:后背的肉太厚,要怎么样才能减掉,后背太厚了怎么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手机版|小黑屋|爱生活 ( 蜀ICP备2000695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