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生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成都市怎么取公积金

[复制链接]

1234

主题

1234

帖子

-3370

积分

限制会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0 15:5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备注:住房公积金的钱提取以后会对后期的贷款有影响,提取的时候需要考虑清楚。


上一篇:每天重复开关门400多次,她是成都地铁2号线最美女司机
下一篇:外地户籍迁入成都市心怡中丝园应在哪里办理?怎样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手机版|小黑屋|爱生活 ( 蜀ICP备2000695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