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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保安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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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0-24 16:00: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安通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保安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西安轨道交通集团7人被处理#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人民日报记者张丹华)

网友评论:

美女情报局bot:既然不构成犯罪,建议女生找几个大汉把保安的衣服也给扒了,拍个视频发网上。

讲漫长的笑话:知道了知道了,西安公共场合扒女性衣服不违法

每日美好:造成恶劣影响 故给予警告处分

爱豆美图安利:以后不敢去西安了

记不清了是个玩露娜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在公共场所扒光妇女衣服的,涉嫌侮辱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每日美好:这不违法?

Linleyf:衣服快扒光了 真的不违法吗???以后出去随便就能扒光别人衣服????保安有执法权吗?????

芒果你的核呢:十三朝古都我以为留下的是文明,没想到是封建余孽

-英国梨与小苍兰:地铁族这个声称是工商局注册的公号呢?

Jaeminov:欠女生一个道歉,让那个保安道个歉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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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4-24 22:59:03 | 只看该作者
尽力做好一件事,实乃人生之首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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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4-25 19:22:35 | 只看该作者
汗水浇灌希望,奋斗决定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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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4-28 05:49:14 | 只看该作者
微笑,微笑,把美好明天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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