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办,离婚怎么办呢
离婚怎么办
一、怎么办理离婚
1、离婚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3)批准,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30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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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如何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应该怎么办理
离婚应该怎么办理
离婚双方需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办理离婚所需资料,离婚登记资料有以下这些:一是双方户口证明;二是双方居民身份证;三是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是双方签字的;五是证;六是双方当事人近期半身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
办理离婚的流程通常要经过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这几个阶段。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八)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