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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如何填报
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分别填列。
工资总额报表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
扩展资料
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以劳务外包形式使用的人员。
在岗职工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统计,在法人单位直接领取工资、生活费的人员都应由发放单位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由实际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单位统计。
工资总额按照“何时发何时统”的原则统计,即何时发放的工资应统计到对应的报告期内。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统计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B20103怎么填写情况说明上报
摘要
0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指标解释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怎么填可以通过
统计数据不是为了可以通过而填的
核实性错误是提示你单位数据是否有误
数据还是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的,不是说没有核实性错误这个表就对了
工资表如何填写呢
本期应发填写应发工资数
应付工资=本期应发-假期工资
代缴款项=保险费项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代缴款项
详述:
工资表包括事项:
姓名、岗位工资、年功津贴、技能津贴、绩效工资、卫生费、夜班津贴及安全奖、加班工资、补发工资、应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保险、所得税基数、个人所得税、其他扣款、实发工资、领款人签章。
扩展资料: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发放职工工资、办理工资结算是通过编制“工资结算表”来进行的。
工资结算表一般应编制一式三份。一份由劳动工资部门存查;一份按第一职工裁成“工资条”,连同工资一起发给职工;
一份在发放工资时由职工签章后交财会部门作为工资核算的凭证,并用以代替工资的明细核算。由于工资结算表是按各个车间、部门分别编制的,因此,只能反映各个车间、部门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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