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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跨省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携带相关办理材料2、到医保经办机构3、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选择结算方式(直接划卡结算/全额垫付回中心报销)4、参保地医保经办人员上传审批,打印出《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5、参保人员确认《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并签字,经办机构盖章6、参保人员使用统一的社保卡至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直接划卡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跨省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1. 可以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填写时应该注意异地定居办理对象、报诮住院费用时需要提交的资料等问题。
2.提交书面申请阐述异地安置、异地工作、投靠直系亲属和异地学习的原因。
3.提供长住异地的证明,例如: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
如何异地就医
法律分析:从流程和环节来看,为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程主要通过两个途径结算:一是通过国家结算系统自动完成,二是通过国家各级经办机构之间后台来操作完成。
群众需要参与和重点把握的环节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十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现在人社部已经发布政策:
1、取消所有需要就医地提供证明和盖章的程序,包括需要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盖章。
2、简化参保地对转诊备案人员的审批盖章程序。原则上由参保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跨省转诊住院证明,并可由参保人或医疗机构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参保地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不再审批盖章。
3、参保地经办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的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按规定选择就医地市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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