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职不给发工资怎么保留证据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后,被单位拖欠工资的,追讨工资时,应当收集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和工资支付凭证。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打卡记录等。关于辞职后拖欠工资的证据可以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一、辞职后拖欠工资的证据可以有哪些 1、劳动者辞职后,被单位拖欠工资的,追讨工资时,应当收集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和工资支付凭证。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打卡记录等。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欠薪离职证明
法律分析:先写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电话等个人信息。然后说明从某一时间段在某公司就职,现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特此证明。最后写上公司的名字并盖章。最后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上班一个星期辞职,公司不给发工资,如何证明自己在这上班?
可以把打卡记录,公司领导和同事与你的聊天记录等发过去
已经离职,未发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的材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工资是否发放的举证责任在与用人单位。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
|
上一篇:耳朵流血是什么原因引起的?,耳朵出血水怎么回事下一篇:翡翠是什么,翡翠是怎么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