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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商场踩到油渍,何女士抱着孩子摔倒在地。没想到,这一摔让她左髌骨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4月9日,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商场垫付了相关医疗费用,但因双方主张的赔偿金额差距过大,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
踩到油渍摔伤 女子摔成髌骨粉碎性骨折
4月8日,在四川省人民医院附近,记者见到了何女士。她告诉记者,经过治疗,目前已能走动,但还需要后续治疗。
回忆起摔倒的情形,何女士说,事发在去年8月28日晚上七点过,他们一家人到成都伊藤洋华堂高新店购物。停好车后,她抱着一岁多的孩子刚进入商场,却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
“当时孩子没摔着,但她就站不起来了。”何女士的丈夫高先生说,他当时准备把妻子抱起来,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谁知妻子直喊疼,让他别动。这时候,他们都看到了地上有一条长长的油渍。
高先生说,在他的要求下,成都伊藤洋华堂的员工找来了板凳,并拨打了120送医。医院经检查,临床诊断为左髌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住院13天后,何女士出院,但医嘱需要每天到医院门诊,进行康复治疗。记者在事后出具的一份司法鉴定上看到,何女士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高先生说,此次受伤,除了给妻子带来痛苦外,也给给家里带来很多麻烦,不但孩子需要照顾,家里老人也患有老年痴呆,“生活全乱套了”。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成都伊藤洋华堂每天派车接送妻子就诊,“都是我们自己下楼,他们在楼下等候”。
事后,高先生向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下称“高新区安监局”)及消协投诉。高新区安监局在处理意见书回复称,何女士受伤事故属实,且已责令成都伊藤洋华堂高新店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护。
赔偿金额差距大 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
4月8日下午4点过,记者来到了成都伊藤洋华堂高新店。该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何女士确实在该店的负一楼摔伤,具体处理情况总部的工作人员更清楚。
9日,成都伊藤洋华堂公共关系部部长冉旭东来电回复记者称,何女士摔伤一事,他们深表遗憾。据他了解,事发后,他们高新店的工作人员也配合进行了相关应急处理。住院治疗和门诊康复治疗期间,他们总共垫付了约4.5万元治疗费用,“在我们店摔伤的,我们认。”
“何女士住院了13天,门诊康复就诊35次,都是我们派工作人员打车送的,打车费花了5927元。”冉旭东说,他们商场买了安全责任险,根据相关计算,除了医疗费用,他们还需赔偿包括误工费等在内8万元左右。但伤者方计算出来是30多万元,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双方差距还是很大,最明显的是在误工费上。”冉旭东说,目前,双方已就此事约定好做进一步沟通,双方律师先见面谈,如果仍谈不拢,就走法律途径。
而就赔偿问题,高先生也表示还在进一步协商,“误工费、后期治疗费、伤残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这些都是合理的要求。”
律师说法:
商场如未尽到安全义务 伤者可提出相关赔偿
在饭店、商场等场所摔伤,这类事情时有发生。事情发生后,往往涉及到相关的责任花费及赔偿等法律问题。
针对此事,朱界平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这起事件中,如果商场方确实未尽安全注意的义务的,则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至于赔偿金额,双方可以根据相关证据进行协商,超出合理范围内的,商场也有权拒绝。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朱律师说,另外,我国《侵权责任法》也规定了,“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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